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标准
• 岗位任务( 45 分)
• 能够按岗位职责完成本岗位的全部工作任务(包括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)。( 41-45 )
• 基本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(实际完成量超过应完成量的 70% )。( 27-40 )
• 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低于应完成量的 70% 。( 0-26 )
• 工作质量( 20 分)
•
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,全部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,或实现了主要的工作目标,其他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。工作认真,无差错,在师生员工中无不良反映,无投诉。(
18-20 )
•
基本实现了工作目标或取得阶段性成果。工作中有少量差错,但能及时纠正,未给工作造成损失。在师生员工中基本上无不良反映。(
12-17 )
• 工作中有差错,给工作造成了损失;在师生员工中不良反映较多。( 0-8 )
• 劳动纪律( 15 分)
• 模范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事假累计 5 天及以下,或病累计 15
天及以下;模范遵守各项工作规程。( 13-15 )
• 能遵守劳动纪律,无旷工行为,迟到、早退在 5 次以下;事假累计 5 天以上, 10
天及以下,或病事假累计 15 天以上, 30 天以下。未发生严重违反工作规程的行为。( 8-12 )
• 有旷工行为;严重违反工作规程;迟到、早退 5 次以上;事假累计 10 天以上,或病事假累计
30 天以上。( 0 )
• 配合工作( 5 分)
• 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岗位完成相关工作,工作效果良好。( 5 )
• 基本能够配合其他岗位完成相关工作,工作中未出现失误。( 3-4 )
• 不能配合他人开展工作,或在配合其他人工作时表现不好,或工作中出现失误。( 0 )
• 工作创新( 15 分)
•
对涉及全院性的工作提出具有创见性的建议,或对全院性工作提出调研报告,或起草、修订涉及全院性工作的规章制度;勤于和善于学习,注意加强自身思想理论素养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改善,积极开展工作研究,在公开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;或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以及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一篇;或在研一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院级科研(教研)项目。(
13-15 )
•
对本部门工作规章、技术手段等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改进措施;或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一篇论文;或在研一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系级科研(教研)项目。(
9-12 )
• 未发现明显的工作创新业绩。( 0 )